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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6日

關啟文﹕同性撫養研究的「偽」術 ——回應梁啟智

【明報專訊】梁啟智表示,「如果我們誠心誠意支持家庭價值,邏輯上最合理的結果其實是支持同志平權。」(註) 他認為,「多年來一個又一個的追蹤調查顯示,無論在異性或同性配偶之下成長的兒童,幸福快樂成長的機會毫無分別…… 這是醫學界、心理學界和社會服務界的多年共識。」




真有支持同性撫養的共識嗎?

梁君提到的共識是指美國、歐洲、亞洲還是非洲?我懷疑這種共識在亞、非洲是否存在,請梁君提供證據。或許梁君所指是西方國家,以上觀點在西方一些群組的確較為普遍,但梁君似乎誇大其辭。如American College of Pediatricians在2012年3月的報告總結了各種研究(超過30篇論文):「改變對同性撫養長久以來的禁制……是不恰當,對孩童產生潛在的風險,是既危險且不負責任。這立場是建基於現時所有的最佳科學證據……在同性家庭中養育的孩子,更有可能經歷性混亂,參與高風險的性實驗。」 當然另一些兒科醫生不同意,但我沒有說有共識反對同性撫養,而是梁君說醫學界有共識支持。

確有心理學團體支持同性撫養,但有共識嗎?沒有。美國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副教授Loren Marks檢視了2005年APA摘要中59份支持同性撫養的文獻,指出它們種種問題。 2013年,加拿大Simon Fraser University經濟系教授Douglas Allen回顧過去15年53份同性撫養的研究,得出類似結論,他的研究也顯示同性撫養的孩子可能會面對不利情况。2012年,德克薩斯大學(奧斯丁)的人口研究中心進行了一個孩子成長的研究(該校副教授Mark Regnerus負責)。他比較其父母曾經有同性戀關係的青壯年與其他家庭模式的青壯年,發現在40項有關社會、情感及人際關係的結果上,前者表現都強差人意。 親同人士猛烈攻擊Regnerus,這研究不是沒爭議性,但其問題比起支持的研究只會更少,如何能一句「共識」就抹煞呢?

我和社福界朋友聊天,她說來自美國的朋友告訴她有研究指出同性撫養沒有問題。縱使社會服務界中有梁君所言的共識,但她們有研讀那些研究嗎?知道正反論據嗎?若「共識」只是建基於傳聞,又能證明什麼?

同性撫養研究的問題

Allen回顧了53份研究,當中只有7份使用概率樣本(probability sample);其餘的有的向生育科技公司的顧客招募,有的網上問卷到同性戀者網站宣傳,有些沒交代收集樣本方法。樣本沒有代表性意味着結論無法推廣至整個群體。幾乎所有樣本均是女同性戀家庭,這能推到男同性戀家庭嗎?梁君提到「多年來一個又一個的追蹤調查」,聽起來有很多,但Allen選擇的研究當中絕大部分並非追蹤研究,還望梁君準確交代有多少個可靠的追蹤研究?

Allen分析加拿大2006年人口普查數據,發現同性雙親的孩子只有異性雙親孩子的65%高中畢業率。於男同性戀家庭的女孩尤其不利,只有15%高中畢業率!

孩子撫養權:證明責任在哪方?

梁君使用傷害原則去支持同性撫養:「社會要用法律去禁止某種行為,必然要有無可置疑的實證顯示該行為會為社會整體帶來具體的危害。」然而傷害原則一般用到不牽涉他人的行為,但撫養權卻與孩子的終身幸福攸關。同性關係不會產生親生子女,若要把孩子的幸福交在他們手裏,證明的責任在支持哪方,他們要充分證明同性撫養不會帶來傷害,我們才應在制度上接納同性撫養。

若用這原則支持同性「婚姻」,則我們似乎也沒有無可置疑的實證顯示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和多夫多妻或人與電腦結婚等會為社會整體帶來具體危害吧,那也不能禁止那些行為了吧?這種「超多元婚姻制度」大家真的想見到嗎?

註:梁啟智,〈因為家庭價值支持同志平權〉,《明報》,2014年5月24日

作者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